lawpalyer logo
in判決書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1年度司促字第419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1 年 05 月 02 日

  • 當事人
    阜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黃文娟張崇賢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下同)3,984 元,及自民國

1014197 3,984 952 2518.02%500 20 101 5 2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