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1年度建字第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6 月 05 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建字第8號原 告 建太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繼宏 訴訟代理人 高進棖律師 被 告 茂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茂聰 訴訟代理人 薛秉鈞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經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5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蔡鎮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5 日書記官 曾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