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3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4 月 12 日
- 法官陳佩怡
- 當事人品太科技有限公司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除字第35號聲 請 人 品太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高榮棋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 年度司催字第115 號公示催告在案。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2 年03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12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佩怡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12 日書記官 李松坤 ┌─────────────────────────────────────────────────────────┐ │附表: 102 年度除字第35號 │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面金額(新臺幣)│ 支 票 號 碼 │備考│ │ │ │ │ │ │ │ │ ├──┼─────────┼─────────┼───────────┼─────────┼─────────┼──┤ │001 │生昇塑膠股份有限公│台灣企銀斗六分行 │101年09月10日 │102,900元 │AB0532257│ │ │ │司 法定代理人:陳│ │ │ │ │ │ │ │松斌 │ │ │ │ │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一鍵將「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