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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46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03 年 06 月 26 日

法官吳福森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46號

聲請人
日興製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葉海峰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 年度司催字第95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3 年3 月5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26    日
                  民事第二庭法  官  吳福森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26    日
                            書記官  楊麗雪
┌───────────────────────────────────────────────────────┐
│附表:                                                                                                        │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面金額(新台幣)│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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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元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彰化商業銀行斗南分│102年2月7日           │55,770元          │HN0000000      │    │
│1 │司法定代理人陳永長│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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