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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1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4 年 04 月 02 日
  • 法官
    吳福森

  • 原告
    瑞信車業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19號聲 請 人 瑞信車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6838766號 法定代理人 余清河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 年度司催字第79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3 年12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 日 民事第三庭法 官 吳福森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 日書記官 楊麗雪 ┌────────────────────────────────────────────────────┐ │附表: │ ├──┬────────┬─────────┬────────┬─────────┬────────┬──┤ │編號│ 發票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新台幣)│ 支 票 號 碼 │備考│ ├──┼────────┼─────────┼────────┼─────────┼────────┼──┤ │001 │大聖工業有限公司│土地銀行斗六分行 │103 年4 月30日 │40,960元 │ANB1307326 │ │ │ │負責人:張丁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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