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5年度消債更字第25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消債更字第25號
- 聲請人
- 即
- 債務人
- 林文傑
上列聲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提如附表所示之相關資料證明到院。
理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 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漏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之相關資料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㈠、請提出由雇主宇榮高爾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聲請人薪
資證明或最近三個月內薪資單據。另,聲請人是否有擔任臨
時工或其他兼職工作?如有,請陳報說明該收入金額並提出
相關資料;若無,亦請說明之。
㈡、最近一個月內申請之聲請人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明
細表、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
用債權人清冊(綠色聯單)及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紅色聯
單)。
㈢、聲請人名下所有之汽、機車行照影本;若無交通工具者,仍
應說明之,並以書面陳報。
㈣、提出聲請人及受聲請人扶養者(即施○慧、林○○、林○○
)之104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最近一個月內
申請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㈤、請提出聲請人「個人目前每月」生活必要支出費用明細表(
非聲請前2 年內必要支出),並請聲請人「盡量」提出目前
個人生活費用等支出單據(如水電費、瓦斯費、交通費、電
話費、醫療費、勞健保費、稅賦開支)。另陳報說明目前每
月實際支付扶養費若干(並提出扶養施○慧、林○○之相關
支出單據)。
㈥、聲請人及受聲請人扶養者(即施○慧、林○○、林○○)有
無領取政府補助金?(如: 低收入戶、教育補助、殘障津貼
、交通補助、失業補助)或其他社會福利津貼?如有,請陳
報領取之期間、數額,並提出領取補助金或福利津貼之轉帳
存摺封面暨內頁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
㈦、提出聲請人、受聲請人扶養者(即施○慧、林○○、林○○
)人於郵局、銀行、農漁會、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
(含證券存摺)完整影本(須附完整清晰內頁資料並補登存
摺自103 年6 月20日起迄今之交易明細;如無法補登,仍應
提供存摺封面及餘額內頁影本)。
㈧、陳報聲請人於聲請前2 年(即至105 年6 月20日止)財產變
動狀況(含有償、無償行為所生之變動,如所變動者係不動
產所有權,並應詳為表明不動產之地號、建號),如係因償
債而變動者,並提出負債證明文件。
㈨、請更正聲請人之債權人清冊中資料並重新陳報與債權人間債
之關係發生原因、種類。又聲請人若尚有其他銀行債權人、
民間債權人或資產管理公司債權人,亦請一併陳報該債權人
名冊(含銀行債權人、民間債權人、資產管理公司之債權人
),並盡量提出聲請人與其他銀行債權人、民間債權人、資
產管理公司之債權人間借貸關係證明文件、相關還款證明。
㈩、目前有無強制執行事件繫屬於法院?若有,請敘明執行案號
,並提出執行命令影本等。
、更生償還計劃草案(包含還款期數及每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