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上字第28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簡上字第28號
- 上訴人
- 天綾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彰南
- 訴訟代理人
- 曾沛涵
- 被上訴人
- 王燦堯
- 訴訟代理人
- 王清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代墊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於民國一0六年八月三十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簡上字第28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代墊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於民國一0六年八月三十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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