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8年度建字第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0 年 03 月 09 日
  • 法官
    洪儀芳

  • 當事人
    蘇翃緯億祐實業有限公司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建字第2號 原 告 蘇翃緯 訴訟代理人 許鴻闈律師 被 告 億祐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世榮 訴訟代理人 吳宗祐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院於民國109年6月12日所為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撤銷。 理 由 本院前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82 條第1 項規定,裁定本案於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9 年度建上易字第4 號給付工程款事件民事訴訟程序終結前,停止本案訴訟程序,現上開案件業已於民國110 年2月24日判決確定,爰依據同法第186 條規定,裁定如主文所 示。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洪儀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9  日 書記官 林左茹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8年度建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