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8年度簡上字第1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6 月 04 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簡上字第13號上 訴 人 亞賜金屬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謀賜 訴訟代理人 江月里 被 上訴人 鎮立工業機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貴業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4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蔡碧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4 日書記官 林惠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