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44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44號
- 聲請人
- 劉淑緞
- 代理人
- 張瓊鴻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8 年5 月21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股票,前經本院以107 年度司催字第93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 年3 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44號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號│ │ │ │ │ │ │├─┼───────────────┼──────────────┼────┼───┼────┼───┤│00│福祿壽國際酒品股份有限公司 │83-NX-000045 │股票 │1 │23620 │ ││01│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