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62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62號
- 聲請人
- 龍喬泰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曾湧清
- 代理人
- 賴愛金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之證券1 張,因不慎
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18號公示催告,並於民
國108 年3 月27日公告於法院網站內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
,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18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8 年6 月2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26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蔣得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26 日
書記官 鄭庭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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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支票 108 年度除字第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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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備考│
│ │ │ │(新台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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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鎂山股份│兆豐商業銀行│106 年9 月30日│284,550元 │8255824 │ │
│有限公司│斗六分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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