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7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9 月 17 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77號聲 請 人 中紀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振騏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35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 年8 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17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廖國勝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17 日書記官 洪明煥 ┌───────────────────────────────────────────────────────┐ │附表: 108 年度除字第77號 │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面金額(新臺幣)│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 │ │ ├─┼─────────┼─────────┼───────────┼─────────┼────────┼──┤ │00│中紀塑膠工業股份有│第一商業銀行斗六分│108年4月28日 │10,000,000元 │LB298125│ │ │1 │限公司 陳振騏 │行 │ │ │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