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勞補字第44號
- 聲請人
- 鍾文萍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穠全農產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職業災害補償或賠償事件,聲請人聲請調解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606,000元,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0第1項、勞動事件審理細則第15條第1項之規定,應徵調解聲請費1,000元,請聲請人於本裁定送達之日起5日內補繳,逾期不補繳,即駁回其聲請。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勞補字第44號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穠全農產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職業災害補償或賠償事件,聲請人聲請調解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606,000元,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0第1項、勞動事件審理細則第15條第1項之規定,應徵調解聲請費1,000元,請聲請人於本裁定送達之日起5日內補繳,逾期不補繳,即駁回其聲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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