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破字第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宣告破產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12 月 20 日
- 法官冷明珍
- 法定代理人鍾義雄
- 原告翰興農產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破字第3號 聲 請 人 翰興農產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鍾義雄 上列聲請人聲請破產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如附表所列之事項,逾期未補,即駁回其聲請。 理 由 一、按因財產權關係為聲請之非訟事件,應按其標的金額或價額之法定徵收費用標準徵收費用,並由聲請人預納;如聲請人未預納,法院應限期命其預納;逾期仍不預納者,應駁回其聲請,非訟事件法第13條及第26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非訟 事件之聲請,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同法第30條之1定有明文。是聲請破產宣告事件屬因財產權關係 為聲請之非訟事件,應按構成破產財團之財產金額或價額徵收聲請費用,由聲請人預納;而依破產法第62條規定,債務人聲請宣告破產時,應附具財產狀況說明書及其債權人、債務人清冊,亦為必備之程式。 二、經查,本件聲請人聲請破產宣告事件,未據繳納聲請費,復未載明破產財團之全部財產價值及提出相關證明,致本院無法核定其價額,聲請人雖提出債權人、債務人清冊、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函等文件,惟未附具財產狀況說明書,並就清冊內容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復有如附表所示其他應補正事項,茲命聲請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如附表所 示之事項,逾期未補,即駁回其聲請。 三、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0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冷明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0 日書記官 梁靖瑜 附表: 一、請補正聲請人翰興農產有限公司構成破產財團之全部財產價值,並依構成破產財團之財產價額,按非訟事件法第13條規定,繳納聲請費用。 二、請提出聲請人翰興農產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及該公司最近3年內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包含最新資產 負債表、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暨公司營業帳簿及相關憑證)。 三、請提出聲請人翰興農產有限公司之最新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並就提出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所列財產部分,列出其價值及其有該等價值之相關證明文件,並請評估出售可能性。 四、提出聲請人翰興農產有限公司之財產清冊、財產狀況說明書、債權人清冊、債務人清冊,並就財產狀況說明書記載如下之內容: ㈠如為現金或存款,載明其金額、保管人、存放地點,並提出存摺影本或相關證明。 ㈡如為應收款項、銀行借款、應付款項等,應列出明細,並提出相關證明。 ㈢提出最新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劃撥帳戶往來證券商、股票餘額、異動表等相關資料,如為股票或有價證券,載明其張數、集保帳戶或保管人、保管地點、有無設定負擔或信託及交易市值證明。 ㈣如為動產,應載明動產為何(如車號、使用執照)、其保管人 、保管地點、變現計算依據及有變現可能之證明、有無設定負擔或信託及交易市值證明。 ㈤如為其他動產,載明其保管人、保管地點、有無設定負擔或信託及交易市值證明。 ㈥如為不動產,應請提出土地、建物登記謄本及交易市值證明。該不動產如有抵押權,應說明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金額餘額,並提出相關證明。 ㈦如有投資,應說明其投資金額、現在價值,並提出相關證明。 五、聲請人翰興農產有限公司所有之設備資產清冊,並列明品項、購入日期、購入價值及現存殘值。 六、聲請人翰興農產有限公司之債權人清冊,除原先提出外,應再補正如下: ㈠載明債權人之法定代理人姓名、送達地址、聯絡方式。 ㈡區分優先債權人(如抵押權、質權、積欠工資未滿6個月部分 )及普通債權人之債權名稱(不限於資產負債表之項目),敘明各債權發生之時間、清償期、利息、尚未清償金額及何時不能清償債務、目前執行清償之情形等事實。 ㈢檢附各項債權之證明(例如契約書、貨物訂購單及票據等影本,勿以通訊軟體LINE對話截圖等間接翻拍);有無提供擔保或保證(如設定抵押權、質權、簽發票據、有無連帶保證人等、擔保資產之種類)註明、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執行名義、優先權等,應併提出相關證明。 ㈣如與債權人間有相關訴訟,請提出繫屬法院、案號、判決書或已有強制執行,請提出強制執行事件之繫屬法院、案號等。 七、所提債務人清冊應補正如下: ㈠債務人之法定代理人姓名、送達地址、聯絡方式。 ㈡債務金額、有無利息約定、清償期等。 ㈢檢附各債務及擔保之相關文件;如有執行名義、優先權等,應併提出相關證明。 ㈣對債務人之應收帳款未提出清償及執行情形,應提出經催告而就其帳款有無回收可能之證明。 八、請說明聲請人翰興農產有限公司有無積欠員工「本於勞動契約所生未滿6個月部分之工資」、「未依勞動基準法給付之 退休金」、「未依勞動基準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之資遣費」,如有,應說明員工姓名、金額若干(經勞動部或其他政府機關墊償者亦應列入其中並加以備註)?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為佐。 九、聲請人翰興農產有限公司有無稅捐、罰款未繳納?如有,應陳報稅捐機關、稅捐項目及數額,並提出相關證明。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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