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消債更字第43號
- 聲請人
- 即債務人
- 鍾利菱
上列聲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繳聲請費新臺幣壹仟元,逾期不補,即駁回其聲請。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提如附表所示之相關資料證明到院。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理由
一、聲請更生,徵收聲請費新臺幣(下同)1,000元,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第6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同條例第8條亦有明文。
二、聲請人具狀聲請本件更生事件,並未繳納聲請費1,000元(聲請人前聲請本院調解於民國112年4月6日調解不成立,惟於112年4月28日始提起本件更生聲請,已逾消債條例第153-1條第2項規定之20日免徵聲請費期間),且漏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之相關資料證明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㈠補繳聲請更生程序之必要費用新臺幣(下同)2,000元(程序終結
如有餘額時退還)。
㈡聲請人應提出最近1個月內申請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含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
冊)原本到院(勿用影本代替)。
㈢聲請人應提出最近1個月內申請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明細)原本到院(勿用影本代替)。
㈣說明聲請人目前任職於健心農產流通股份有限公司,是否領有
年終及三節獎金等?並請聲請人提出聲請本件更生前6個月之
薪資明細表(即自民國111年10月至112年3月份薪資明細表)。
㈤提出聲請人本人及受扶養義務人許勝閔於郵局、銀行、農漁會
、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包括證券存摺、集保存摺))
聲請前二年(自民國110年1月11日起)完整影本(需附完整之存
摺封面及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至本裁定送達日之後)。
㈥陳報所有以聲請人鍾利菱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各類個人保險
單(含人壽保單及儲蓄險、投資性保單),及提出保險契約書、
保險費繳費證明、保單質借情形,並陳報該等保單現有保單價
值準備金之數額為何?若終止保險契約可領回之金額為若干?
如無個人保險亦請註明。
㈦請據實陳報聲請人本人及受扶養義務人許勝閔是否有領取保險
金、社會補助金(如身障補助、低收入戶補助、房租補助、兒
少補助、育兒津貼等)、年金等其他政府補助或其他社會福利
機構之補助?若有,其期間及金額為何?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例如受補助存摺影本(請註記款項名稱,並為清楚之標記)
、補助款申請書函等;如未領取補助款亦請分別註明之。
㈧聲請人是否有為期貨、美金、股票之投資?投資之金額為何?
並提出投資交易明細及投資證明文件,陳報所投資之基金淨值
,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並說明目前持有之股票種類、股數及
其現值與相關證明文件。
㈨聲請人如有上開以外之其他財產(如現金、汽機車、金銀飾品
等),應陳報財產清單並提出財產證明(如汽機車行照影本)、
照片、價值證明等,如無其他財產亦請註明。
㈩陳報聲請人於聲請前2 年內之財產變動狀況(含有償、無償行
為所生之變動,如所變動者係不動產所有權,並應詳為表明不
動產之地號、建號),如係因償債而變動者,並提出負債證明
文件。
聲請人若有其他銀行債權人、民間債權人或資產管理公司之債
權人,請一併提出全體債權人名冊(含全體銀行債權人、民間
債權人、資產管理公司之債權人)、與其他銀行債權人、民間
債權人、資產管理公司之債權人間借貸關係證明文件、相關還
款證明。
說明應受扶養人許勝閔有無其他應分擔扶養義務之人(如聲請
人之配偶)?如另有其他依法應分擔之人,一併陳報其姓名,
及其與許勝閔之關係。並說明扶養費用之分擔方式及分擔數額
為何?分擔理由為何?並提出相關文件證明。
依聲請人提供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綜合信用報
告-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冊記載「曾參與前置
協商」、結案原因為「毀諾」,聲請人應據實以下說明:
⒈聲請人前與債權人協商成立,每月應清償之金額若干、自何
時履行至何時?毀諾時間為何?並提出相關證明。
⒉協商當時起至毀諾不履行止,聲請人從事何工作?及是否有
領取任何政府補助、其他任何機構之補助或保險金?並務必
提出協商當時起至毀諾不履行止之每月實際收入證明或收入
切結書。
⒊係因何原因毀諾?並應提出成立之協商協議書、勞保投保資
料、非自願性離職、資遣費,或所有與聲請人所陳述上開毀
諾原因之相關資料證明,以證明聲請人毀諾當時確有不可歸
責於己致履行困難之事由。
⒋如協商成立資料遺失或未留存請自行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申
請補發。
補正說明聲請人及受扶養義務人「目前」每月必要支出是否依
衛生福利部公告112年雲林縣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之1.2倍計算
(即以14,230元之1.2倍即17,076元計算生活必要費用)?如否
,則請詳實說明目前之必要支出情形,並應提出實際支出之相
關單據以釋明支出情形及必要性。
請據實提出聲請人每月收入詳細計算表,並請列明上開每月收
入扣除個人必要生活費用、支出後餘額之計算式。
如准本件更生聲請,聲請人之更生方案為何?
★以上應說明事項請以條列式方式分項記載,證物則依序標示編號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