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1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履行契約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03 月 21 日
- 法官蔣得忠
- 法定代理人黃駿朋
- 原告欣湛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林荃詰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重訴字第10號 原 告 即反訴被告 林荃詰 訴訟代理人 林麗瑜 律師 被 告 即反訴原告 欣湛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駿朋 訴訟代理人 陳亭方 律師 湯光民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本訴及反訴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四月一日上午十時,在本院第七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1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蔣得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1 日書記官 李欣芸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