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8 分鐘讀完 全文 2,84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消債更字第62號

更生事件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04 月 25 日

法官洪儀芳

債務人
陳又豪
代理人
康志遠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三日內,補提如附表第㈠項所示費用到院,逾期未補正,裁定駁回。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四日內,補提如附表第㈡至項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逾期未補正,裁定駁回。

理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漏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之費用及相關資料到院,爰定期命補正,逾期未補正,裁定駁回本件更生之聲請。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5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洪儀芳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5  日

書 記 官 林芳宜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㈠繳納聲請更生程序之必要費用(郵務送達費)新臺幣(下同)5,0
  00元 (如有不足,再依實支數額計算徵收;程序終結如有餘額
  時退還)。
㈡聲請人所陳報債權人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裕融企業股份有
  限公司之債權為有擔保債權,惟依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之「實務擔保借款資訊欄」所示,並無該
  兩筆債權存在,請提出相關文書說明。
㈢依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土地銀行
  斗六分行之債權有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為擔保,聲請人
  應依消債條例第81條規定陳報有擔保權或優先權之財產及其權
  利行使後不能受滿足清償之債權數額,
㈣依聲請人更生聲請狀第三項第⒊點所示,聲請人無擔保之本金及
  利息債務總額為新臺幣1,897,000元,惟依聲請人提出之債權
  人清冊無擔保或優先權之債權總額為927,000元,請確認是否
  計算有誤,並於確認上開㈡㈢項事項後提出正確數額。
㈤提出新申請(指本裁定送達日後,下同)聲請人之戶籍謄本(
  記事欄勿省略)、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未
  註明應提出影本者,應提出正本,下同)。 
㈥請陳報車號0000-00自用小客車及MUH-0501號普通重型機車目前
  現值多少,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另依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
  查詢清單,聲請人名下並未有MUH-0501號普通重型機車,請說
  明其財產變動狀況。
㈦說明聲請人目前任職何處、職稱及工作內容?如係受僱他人,
  並應陳報每月薪資所得結構及數額(向雇主預先借支之扣款仍
  應計入)為何?是否領有年終及三節獎金等?並提出現在職證
  明(除無固定雇主者外,應由雇主出具,勿以聲請人切結書代
  替)、清算聲請前2年(即111年4月11日起,下同)內每月收
  入所得之相關證明文件(如薪資單、薪資明細表、薪資袋、薪
  資匯款帳戶存摺封面及內頁);併說明有無從事其他兼職工作
㈧提出111年4月11日起迄今,聲請人於各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包
  括證券戶)完整影本(應含存摺封面及內頁明細,並補登存摺
  至本裁定送達日後,如無法補登,亦應說明理由並提供存摺封
  面及餘額內頁影本)。
㈨說明聲請人是否有領取保險金或社會補助金(如身障補助、低
  收入戶補助、房租補助、兒少補助等)、年金等其他政府補助
  或其他社會福利機構之補助?若有,其期間及金額為何?請檢
  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受補助存摺影本(請註記款項名稱,並
  為清楚之標記)、補助款申請書函等;如未領取補助款亦請分
  別註明之。
㈩提出新申請之聲請人名下「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投
  保查詢單」,並陳報聲請人是否有以要保人身分為自己或他人
  投保之保險?若有,其名稱、種類為何?平均每月繳納保險費
  數額為何?又該現存保險單是否辦理保單質借?現存之保單價
  值準備金及解約金為何?有無於更生聲請前二年內變更保險單
  之要保人(原為聲請人)為他人,如有,請逕向保險公司查詢
  變更當時之保單價值準金為何?並提出相關資料。
說明聲請人是否有為外匯、期貨、基金、股票、債券、ETF、其
  他洐生性金融商品之投資?投資之金額為何?如有,應說明目
  前持有之種類、數量及其現值、淨值為何,並提出相關投資證
  明文件及提出聲請人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管
  劃撥帳戶往來證券商、股票餘額、異動表等相關資料(請逕向
  該公司申請),暨自更生聲請前二年內所有證券戶存摺、證券
  交割款匯入匯出之帳戶存摺封面及內頁完整影本(應補登至本
  裁定送達日之後)、上開證券戶所屬公司出具之客戶庫存餘額
  表。
聲請人如有上開以外之其他財產(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
  現金、汽機車、珠寶金飾、古董、藝術品、著作權、專利權、
  商標權、虛擬貨幣等),應陳報財產清單並提出財產證明(如
  汽機車行照本)、照片、價值證明等,如無其他財產亦請註明
說明聲請人有無其他事業投資,如有,該事業之營業項目、組
  織型態,投資金額及更生聲請前二年內分得利潤為何。
說明聲請人有無借名登記於他人名下之財產,如有,併陳報財
  產種類(如為不動產應陳報地號、建號、持分,如為車輛併陳
  報車牌號碼、廠牌、車型、出廠年份)、數量、及該他人姓名
說明聲請人於更生聲請前二年內之財產變動狀況(含有償、無
  償行為之變動:處分不動產、動產、償還債務、變更保險要保
  人、解約保單、繼承、拋棄繼承、免除他人債務、為他人提供
  擔保等,如標的係不動產,應載明地號或建號),如係因償還
  債務而變動者,並提出負債證明文件。
聲請人若有其他銀行債權人、民間債權人或資產管理公司債權
  人尚未列入債權人清冊,應重新提出全體債權人清冊(即含已
  列入及尚未列入之債權人)及與民間債權人、資產管理公司債
  權人間借貸關係證明文件、相關還款證明。
請聲請人提出將來之更生方案(請載明還款條件,如期數、利
  率、每月應繳金額等)?上開款項聲請人如何籌措支付?
應詳細閱讀上揭說明、補正事項,並以條列方式,逐項照實記載補正,所提資料應依序以標籤紙標示編號提出,切勿缺漏、迴避,否則難認聲請人已盡協力義務,有清理債務之真意與誠意。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3年度消債…」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