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1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94號

給付承攬報酬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05 月 29 日

法官林珈文

原告
南台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嘉峻
訴訟代理人
陳永群律師
被告
富百企業行
法定代理人
陳玟潔
訴訟代理人
陳崇善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林珈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9  日

                書記官 陳宛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