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消債更字第50號
- 聲請人
- 即債務人
- 連雅萍
- 代理人
- 陳奕璇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三日內,補提如附表第㈠項所示費用到院,逾期未補正,裁定駁回。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四日內,補提如附表第㈡至項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逾期未補正,裁定駁回。
理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漏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之費用及相關資料到院,爰定期命補正,逾期未補正,裁定駁回本件更生之聲請。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㈠繳納聲請更生程序之必要費用(郵務送達費)新臺幣(下同)4,0 00元 (如有不足,再依實支數額計算徵收;程序終結如有餘額 時退還)。 ㈡應詳細閱讀下列說明、補正事項,並以條列方式,逐項照實記 載補正,所提資料未註明提出影本者,應提出正本,並應依序 以標籤紙標示編號提出,切勿缺漏、迴避,否則難認聲請人已 盡協力義務,有清理債務之真意與誠意。 ㈢提出新申請(指本裁定送達日後,下同)之聲請人及受扶養人 王○槿、王○棋、王○淳、王○樺等五人之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 略)、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110年度及111年度綜 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未註明應提出影本者,應提出正 本,下同)。 ㈣提出新申請之聲請人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債務清理條 例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冊及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勞工保險 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 ㈤說明更生聲請前二年(即110年12月25日起,下同)除務農外, 有無從事其他兼職工作,如有,平均每月收入為何。 ㈥提出110年12月25日起迄今,聲請人及受扶養人王○槿、王○棋、 王○淳、王○樺等五人於各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包括證券戶)完 整影本(應含存摺封面及內頁明細,並補登存摺至本裁定送達 日後,如無法補登,亦應說明理由並提供存摺封面及餘額內頁 影本)。 ㈦說明聲請人及受扶養人王○槿、王○棋、王○淳、王○樺等五人是 否有領取保險金或社會補助金(如身障補助、低收入戶補助、 房租補助、兒少補助等)、年金等其他政府補助或其他社會福 利機構之補助(如獎學金)?若有,其期間及金額為何?請檢 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受補助存摺影本(請註記款項名稱,並 為清楚之標記)、補助款申請書函等;如未領取補助款亦請分 別註明之。 ㈧提出新申請之聲請人及受扶養人王○槿、王○棋、王○淳、王○樺 等五人名下「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投保查詢單」, 並陳報聲請人是否有以要保人身分為自己或他人投保之保險? 若有,其名稱、種類為何?平均每月繳納保險費數額為何?又 該現存保險單是否辦理保單質借?現存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及解 約金為何?有無於更生聲請前二年內變更保險單之要保人(原 為聲請人)為他人,如有,請逕向保險公司查詢變更當時之保 單價值準金為何?並提出相關資料。 ㈨說明聲請人及受扶養人王○槿、王○棋、王○淳、王○樺等五人是 否有為外匯、期貨、基金、股票、債券、ETF、其他洐生性金 融商品之投資?投資之金額為何?如有,應說明目前持有之種 類、數量及其現值、淨值為何,並提出相關投資證明文件及提 出聲請人及受扶養人王○槿、王○棋、王○淳、王○樺等五人於臺 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劃撥帳戶往來證券商、股 票餘額、異動表等相關資料(請逕向該公司申請,相關申請方 式請參閱該公司官方網站),暨自更生聲請前二年內所有證券 戶存摺、證券交割款匯入匯出之帳戶存摺封面及內頁完整影本 (應補登至本裁定送達日之後)、上開證券戶所屬公司出具之 客戶庫存餘額表。 ㈩聲請人及受扶養人王○槿、王○棋、王○淳、王○樺等五人,如有 上開以外之其他財產(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現金、汽機 車、珠寶金飾、古董、藝術品、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虛 擬貨幣、定期存款等),應陳報財產清單並提出財產證明(如 汽機車行照本)、照片、價值證明等,如無其他財產亦請註明 。 說明聲請人有無其他事業投資,如有,該事業之營業項目、組 織型態,投資金額及更生聲請前二年內分得利潤為何。 所提證明債權人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 限公司(下稱和潤公司、裕富公司)債權金額之查詢資料,上 載(含手寫)車牌號碼000-0000、113-PHV、MEN-1252、NBX-1 663號車輛,應說明上開車輛所有人為何人,如係聲請人所有 (包括借名登記於他人名下),應提出上開車輛之行車執照影 本,及說明上開車輛市值(得以相同車款、年份車輛之網路二 車手價查詢資料為佐證)。 說明聲請人有無借名登記於他人名下之財產,如有,併陳報財 產種類(如為不動產應陳報地號、建號、持分,如為車輛併陳 報車牌號碼、廠牌、車型、出廠年份)、數量、及該他人姓名 。 說明聲請人於更生聲請前二年內之財產變動狀況(含有償、無 償行為之變動:處分不動產、動產、償還債務、變更保險要保 人、解約保單、繼承、拋棄繼承、免除他人債務、為他人提供 擔保等,如標的係不動產,應載明地號或建號),如係因償還 債務而變動者,並提出負債證明文件。 債權人和潤公司於前置調解時僅陳報對聲請人一筆302,616元債 權、裕富公司則陳報對聲請人無債權存在,與聲請人陳報不合 ,應自行釐清再陳報,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聲請人陳報債權人和潤公司、裕富公司之債權為有擔保或優先 權,應說明擔保為何、行使擔保後之債權餘額。 聲請人若有其他銀行債權人、民間債權人或資產管理公司債權 人尚未列入債權人清冊,應重新提出全體債權人清冊(即含已 列入及尚未列入之債權人)及與民間債權人、資產管理公司債 權人間借貸關係證明文件、相關還款證明。 說明現實際居住於何址,該房地為何人所有,是否需支出租金 ,如有,平均每月金額為何,並提出該址外觀照片及相關文件 證明。 陳報現有無投保農保、務農所用土地之地號及土地所有人為何 人,是否需支出租金,如有,平均每月金額為何,並提出該地 照片及相關文件證明。 說明所陳報之每月必要生活費用加扶養費用已超過每月收入( 差額14,076元)甚多,如准本件更生聲請,聲請人之更生方案 為何、在入不敷出之狀態下如何履行更生方案、能否提出確實 之擔保。 本件聲請狀及附件如有更正,請按債權人人數提出更正後之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