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1,174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4年度除字第221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95 年 02 月 23 日

法官陳銘壎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4年度除字第221號

聲請人
昌育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代理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4年度催字第190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5年2 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
    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95  年  2   月  2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銘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5  年  2   月  23  日
                                書記官 沈瑞芳
┌───────────────────────────────────────────────────────┐
│附表:                                                             │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面金額(新台幣)│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                │    │
├─┼─────────┼─────────┼───────────┼─────────┼────────┼──┤
│1 │優力達企業股份有限│台灣區中小企業銀行│94年9月10日           │20,118元          │0000000  │    │
│  │公司  徐松榮      │股份有限公司虎尾分│                      │                  │                │    │
│  │                  │行                │                      │                  │                │    │
└─┴─────────┴─────────┴───────────┴─────────┴────────┴──┘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4年度除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