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8年度除字第4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8 年 03 月 25 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8年度除字第40號聲 請 人 甲○○ 丁○○ 丙○○ 前列三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乙○○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7年度司催字第0153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98年03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3 月 25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邱瑞裕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8 年 3 月 25 日書記官 賴成育 ┌──────────────────────────────────────────────────┐ │附表: 97年度司催字第153 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00│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 0 │ │1 │1000 │ │ │1 │ │ │ │ │ │ │ ├─┼───────────────┼──────────────┼────┼───┼────┼───┤ │00│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 0 │ │1 │1000 │ │ │2 │ │ │ │ │ │ │ ├─┼───────────────┼──────────────┼────┼───┼────┼───┤ │00│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 0 │ │1 │1000 │ │ │3 │ │ │ │ │ │ │ ├─┼───────────────┼──────────────┼────┼───┼────┼───┤ │00│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9-NE-00000000 0 │ │1 │10000 │ │ │4 │ │ │ │ │ │ │ ├─┼───────────────┼──────────────┼────┼───┼────┼───┤ │00│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9-NE-00000000 0 │ │1 │10000 │ │ │5 │ │ │ │ │ │ │ ├─┼───────────────┼──────────────┼────┼───┼────┼───┤ │00│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9-NE-00000000 0 │ │1 │10000 │ │ │6 │ │ │ │ │ │ │ ├─┼───────────────┼──────────────┼────┼───┼────┼───┤ │00│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9-NE-00000000 0 │ │1 │10000 │ │ │7 │ │ │ │ │ │ │ ├─┼───────────────┼──────────────┼────┼───┼────┼───┤ │00│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9-NE-00000000 0 │ │1 │10000 │ │ │8 │ │ │ │ │ │ │ ├─┼───────────────┼──────────────┼────┼───┼────┼───┤ │00│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9-NX-00000000 0 │ │1 │457 │ │ │9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