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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8年度除字第6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8 年 06 月 03 日
  • 法官
    李秋瑩

  • 原告
    甲○○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8年度除字第62號聲 請 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7年度司催字第190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98年5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6   月   3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李秋瑩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8  年  6   月  3   日書記官 蘇紋泙 ┌───────────────────────────────────────────────────────┐ │附表:                                           │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票面金額(新台幣)│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 │ │ ├─┼─────────┼─────────┼───────────┼─────────┼────────┼──┤ │00│億東企業碾米工廠 │華南銀行西螺分行 │97年11月3日 │32,930元 │RC717156│ │ │1 │陳生財 │ │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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