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9年度重訴字第72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重訴字第72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中榮碎石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洪玉文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陳雪鳳間因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上訴人對民國100 年4 月6 日本院所為判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上同)8,000,00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20,300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