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全文命中14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8年度裁聲字第200號行政裁定預覽 ↗
原裁定裁判脫漏,應補充裁定「系爭管線未按登記事項運作不屬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6條、第18條之1法律構成要件之具體理由」等語。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5年度簡字第107號行政判決預覽 ↗
屬於附表三「廢(污)水及污泥之產生、收集、(前)處理之方式、流程、(前)處理單元名稱、容量、數量或操作參數與許可證(文件)不同」,為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態樣,非屬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12年度訴字第207號行政判決預覽 ↗
另由被告105年4月1日府授環水字第0000000000號裁罰紀錄可知,原告製程所生廢水含有鉻及鎳等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乙證10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訴字第00222號行政判決預覽 ↗
況原告既非屬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制之「排放廢(污)水之事業」,既被認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事實,則必構成同法第14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度簡字第12號行政判決預覽 ↗
本件原告所違反之行政法上之義務係經營事業,屬水污染防治法規定之事業,依水染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應提出水污染防治許可申請,卻未提出申請之行為,並非原告申請設立該旅館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6號行政判決預覽 ↗
㈤、本件排放廢水之行為人既是謝正光,則是否因原告將其廠房借用謝正光使用,原告既屬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之行為人?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460號行政判決預覽 ↗
號公告:「本府關於……水污染防治法……所定主管機關權限,劃分予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是水污染防治法所規範關於廢污水之排放許可,被告係屬有權限作成處分之機關。次按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1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781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二、犯罪事實要旨:陽寶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陽寶公司)於經濟部工廠登記之產業類別項目之一為金屬製品製造業,屬水污染防治第2條第7款規範之事業,依同法第13條第1項及第14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491號行政判決預覽 ↗
小時內恢復正常操作或於恢復正常操作前減少、停止生產及服務作業,⒋於5日內向當地主管機關提出書面報告,⒌故障與所違反之該項放流水標準有直接關係者,⒍不屬6個月內相同之故障,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4條第1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字第364號行政判決預覽 ↗
屬有權限之機關。㈡次按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後,並依登記事項運作,始得排放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494號行政判決預覽 ↗
則原告自屬前揭環保署99年12月15日環署水字第0990112348號公告所指稱之畜牧業,因其登記飼養頭數超過200頭,依前揭規定,核屬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應申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之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字第219號行政判決預覽 ↗
點數不得超過總點數80%之減輕點數情形,乃將總點數×(0.2),其處分點數為4點(計算式:(2+3)-(2+3)×(0.2)=4),本件原告關於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行為,因非屬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13年度訴字第145號行政判決預覽 ↗
(四)被告所指「原告排放口未登載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內即排放廢水」情形,應屬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第45第1項規定處罰範圍,而非第18條之1處罰。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13年度訴字第120號行政判決預覽 ↗
屬有誤。⒋「假設」原告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之情形,然原告之排放,係經被告112年3月20日府授環水字第0000000000號函所准許,被告未就原告應另行申請許可證或許
預覽
判決庫即點即預覽,選一筆看重點
- 法規
- 12,838 部
- 判決
- 2,249 萬+ 篇
- 憲法法庭
- 22,060 件
- 函釋
- 76,209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