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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05年度簡字第5號行政判決預覽 ↗
又原告於稽查地點經營干貝醬加工作業屢遭周邊居民陳情產生惡臭異味之紀錄,均經澎湖縣環保局稽查人員依本法第85條、本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33條第1項等規定,進行合法稽查在案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5年度簡字第67號行政判決預覽 ↗
(二)被告以嗅覺進行氣味判定之程序違法,其結果亦與事實不符,似有認定事實錯誤及調查不備之違誤:⑴被告依空氣汙染防制法施行細則(下稱本法施行細則)第26、33條之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3年度訴字第00707號行政判決預覽 ↗
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曾解釋本法第27條其施行細則第26條所指之預算應包含營業稅。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0年度判字第2199號行政判決預覽 ↗
,其說明:「依本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末段規定,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者,尚非不得辦理招標。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度簡字第42號行政判決預覽 ↗
無防制設備收集及處理係違反本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及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惡臭或有毒氣體,其中惡臭在本法施行細則第26條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65號行政判決預覽 ↗
「水權登記之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駁回:(一)依本法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應予駁回者。」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01年度簡字第3號行政判決預覽 ↗
二、查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本法第22條所稱山坡地超限利用者,係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規定查定為宜林地或加強保育地內,從事農、魚、牧業之懇殖、經營或使用者。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簡字第42號行政判決預覽 ↗
又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2項規定:「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自用乘人小汽車,係指非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之九座以下乘人小客車。」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0年度行專訴字第55號智財判決預覽 ↗
㈢專利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2項:(第1項)依本法第29條第2項規定檢送之優先權證明文件應為正本。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6年度簡字第1號行政判決預覽 ↗
且審酌經驗法則或調查證據之結果,得認異味並非為香味,而係臭味,則屬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行為;又惡臭之定義,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25條(現行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本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99年度行專訴字第44號智財判決預覽 ↗
申請第095113671號「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其天線」發明專利案依本院判決之法律見解另為適法之處分,並主張:㈠按「發明說明、申請專利範圍及圖式之揭露方式,於本法施行細則定之」,為專利法第26條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518號行政判決預覽 ↗
,考量申請人如於法定期間已向各國專利專責機關取得優先權證明文件,惟因各國距離遠近不一,致遞送正本至我國時間不同,而影響申請人是否於法定期間內提出正本之判斷,實非公平,為此專利法施行細則第26條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5年度家訴字第75號民事判決預覽 ↗
得訴請被告履行之,爰依系爭死因贈與契約,及民法第759條、第1138條第3款、第1148條第1項前段,土地登記規則第34條、第119條,戶籍法第14條第1項、第26條本文前段、第36條,戶籍法施行細則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訴字第00547號行政判決預覽 ↗
雖前揭注意事項業經財政部以82年9月3日台財稅字第821492734號函予以停止適用,而替代該注意事項之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對於本法第26條並未作任何補充規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簡再字第1號行政判決預覽 ↗
二、經查,本院受理101年度簡再字第1號水土保持法事件,因認本件所適用之水土保持法第22條暨同法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有牴觸憲法第7條、第15條、第23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6年度行專訴字第68號智財判決預覽 ↗
再觀諸專利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2項規定「依本法第29條第2項規定檢送之優先權證明文件應為正本。」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94年度判字第00416號行政判決預覽 ↗
次查財政部87年12月3日台財稅第871976465號函釋規定,係僅就行為時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本於立法旨趣而為解釋,並非於法律之外另為補充規定,前此又無
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106年度重上國更(一)字第1號民事判決預覽 ↗
二、查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本法第22條所稱山坡地超限利用者,係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規定查定為宜林地或加強保育地內,從事農、魚、牧業之墾殖、經營或使用者。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小上字第98號民事判決預覽 ↗
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及寬度、停車場及建築物之高度,以及有關交通、景觀或防火等事項,內政部或直轄市政府得依據地方實際情況,於本法施行細則中作必要之規定。」及都市計畫法台北市施行細則第26條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度簡字第26號行政判決預覽 ↗
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下稱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本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至第5款所稱惡臭,指足以引起厭惡或其他不良情緒反應之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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