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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大字第3594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二、本案法律爭議檢察官未聲請沒收第三人財產,法院認為有必要,得否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12第3項前段規定,依職權裁定命該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而開啟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聲字第3919號刑事裁定預覽 ↗
理由一、按財產可能被沒收之第三人得於本案最後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向該管法院聲請參與沒收程序;第三人未為聲請,法院認有必要時,應依職權裁定命該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本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338號刑事判決預覽 ↗
理由一、按財產可能被沒收之第三人得於本案最後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向該管法院聲請參與沒收程序,而第三人未為聲請,法院認為有必要時,應依職權裁定命該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單聲沒字第135號刑事裁定預覽 ↗
,應依職權裁定命該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3年度自字第2號刑事判決預覽 ↗
,爰命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6年度刑智上易字第15號智財判決預覽 ↗
,法院應盡量避免主動裁定命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而應由檢察官依同法第455條之13第3項之規定,以言詞或書面聲請通知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5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刑事判決預覽 ↗
是法院如認有必要,即應依職權裁定命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單聲沒字第156號刑事裁定預覽 ↗
,應依職權裁定命該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單聲沒字第59號刑事裁定預覽 ↗
,應依職權裁定命該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單聲沒字第156號刑事裁定預覽 ↗
程序,並於裁定前,調查事實,通知該第三人到庭陳述意見,該第三人如向法院陳明對沒收其財產不提出異議者,即無庸命其參與沒收程序,若有異議者,法院即應依職權裁定命該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單聲沒字第169號刑事裁定預覽 ↗
該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又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7規定,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之規定,於單獨宣告沒收程序準用之,是以檢察官聲請單獨宣告沒收之案件,應同此理,檢察官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4年度單聲沒字第151號刑事裁定預覽 ↗
該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又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7規定,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之規定,於單獨宣告沒收程序準用之,是以檢察官聲請單獨宣告沒收之案件,應同此理,檢察官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9年度單聲沒字第24號刑事裁定預覽 ↗
,通知該第三人到庭陳述意見,該第三人如向法院陳明對沒收其財產不提出異議者,即無庸命其參與沒收程序,若有異議者,法院即應依職權裁定命該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使該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單聲沒字第18號刑事裁定預覽 ↗
,通知該第三人到庭陳述意見,該第三人如向法院陳明對沒收其財產不提出異議者,即無庸命其參與沒收程序,若有異議者,法院即應依職權裁定命該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使該第三人成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187號刑事判決預覽 ↗
理由一、按財產可能被沒收之第三人得於本案最後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向該管法院聲請參與沒收程序;第三人未為第1項聲請,法院認有必要時,應依職權裁定命該第三人參與沒收程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單聲沒字第130號刑事裁定預覽 ↗
該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又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7規定,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之規定,於單獨宣告沒收程序準用之,是以檢察官聲請單獨宣告沒收之案件,應同此理,檢察官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單禁沒字第61號刑事判決預覽 ↗
之情形,法院仍應本於職權裁定命該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又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7規定,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之規定,於單獨宣告沒收程序準用之,是以檢察官聲請
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金上重訴字第48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又財產可能被沒收之第三人,得於本案最後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向該管法院聲請參與沒收程序;第三人未為聲請,法院認有必要時,應依職權裁定命該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本編關於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9年度單聲沒字第110號刑事裁定預覽 ↗
,法院仍應本於職權裁定命該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又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7規定,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之規定,於單獨宣告沒收程序準用之,是以檢察官聲請單獨宣告沒收之案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單聲沒字第67號刑事裁定預覽 ↗
並於裁定前,調查事實,通知該第三人到庭陳述意見,該第三人如向法院陳明對沒收其財產不提出異議者,即無庸命其參與沒收程序,若有異議者,法院即應依職權裁定命該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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