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全文命中20
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上易字第354號刑事判決預覽 ↗
雖檢察官上訴舉出有學者認為,利用無犯意之身分者從事身分犯罪,亦得成立身分犯之間接正犯。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2年度苗簡字第1448號刑事判決預覽 ↗
兼衡被告林家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情節、與告訴人之關係;被告林家銘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情節,並考量其係非身分犯,犯罪情節較純正身分犯為輕,且前無犯罪科刑紀錄,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4年度簡字第5655號刑事判決預覽 ↗
,苟動產擔保交易之債務人如為不法利益,而將自己持有之他人物品出賣或出質時,即應依身分犯之法律而以動產擔保交易法第三十八條之罪相繩,不另論以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一項之侵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苗簡字第五二號刑事判決預覽 ↗
被告甲○○雖非契約之債務人,惟動產擔保交易法第三十八條係純正身分犯之規定,而刑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為純正身分犯成立共犯之特別規定,故被告甲○○既與本件動產擔保交易債務人柯金伶就本件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
最高法院一○四年度台上字第一六八四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反之,如實行犯罪之人(正犯),無特別之身分或關係,既祇能成立普通罪名之犯罪,甚或根本不該當構成犯罪之身分要件(非身分犯罪),則其他參與者,自亦無共同成立身分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5979號刑事判決預覽 ↗
關於身分犯的犯罪參與,雖無特定關係,其與純正身分犯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刑法第31條第1項規定參見);至無特定關係,其與不純正身分犯
懲戒法院-懲戒法庭年度鑑字第 11541 號公懲判決預覽 ↗
換言之,能夠實現為身分犯所構想的法益受害事實的人,只有具有特定關係的人,也可以說,只有身分犯才可能實施身分犯的構成犯罪事實,才可能導致所要保護的特定法益受害,甚至才可能操控特定法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九十年度上易字第八九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三、公訴人上訴意旨略以:按公司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公司負責人違反前二項規定時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其處罰公司負責人,係身分犯規定,公司其他職員雖未具此身分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四八О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且常業犯係係身分犯之一種,此項身分係刑罰身分,而非犯罪身分,故無身分犯關係與有身分者共犯,其無身分犯關係之人仍應科以通常之刑(最高法院八十五年台上字第三五四號判決意旨參照),故本件縱認共犯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076號刑事判決預覽 ↗
從而本條項並不符合純正身分犯或不純正身分犯等任何身分犯之類型。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076號刑事判決預覽 ↗
從而本條項並不符合純正身分犯或不純正身分犯等任何身分犯之類型。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九十一年度上訴字第九八五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且常業犯係係身分犯之一種,此項身分係刑罰身分,而非犯罪身分,故無身分犯關係與有身分者共犯,其無身分犯關係之人仍應科以通常之刑(最高法院八十五年台上字第三五四號判決意旨參照),故本件縱認共犯
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上易字第250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不具身分之人雖得與身分犯成立共犯或幫助犯,惟自須對共犯之人或所幫助之正犯之身分有所認識,犯罪始能成立,合先敘明。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簡字第三七五七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三、按動產擔保交易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係以「動產擔保交易之債務人,意圖不法之利益,將標的物出賣、出質等處分,致生損害於債權人」為其構成要件,依其立法意旨即在處罰債務人(身分犯)為不法利益而出賣出質標的物
最高法院八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九三一號刑事判決預覽 ↗
;與同條例第四條至第六條所定之身分犯罪,在澄清吏治、嚴肅官箴者保護法益有異。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簡字第239號刑事判決預覽 ↗
從而,本罪之行為主體為「將受強制執行之際的債務人」,而非泛指一般債務人,屬純正身分犯。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年度上易字第四一七三號刑事判決預覽 ↗
)為不法利益而「出賣、出質」標的物,是以行為人有該行為時即以該罪相繩,而侵占與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一項之侵占罪(非身分犯),係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
最高法院九十五年度台上字第六七五0號刑事判決預覽 ↗
,其不具有該身分之人而與具有該身分之人共同犯罪時,當有刑法第三十一條關於身分犯規定之適用。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1788號刑事判決預覽 ↗
㈡查被告行為後,罰金刑之計算單位及處罰、共同正犯、純正身分犯、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之規定,均有修正:1.罰金刑之計算單位及處罰部分:刑法第33條第5款業於94年2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簡字第四九二0號刑事判決預覽 ↗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施或教唆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共犯論,為純正身分犯成立共犯之特別規定。
預覽
判決庫即點即預覽,選一筆看重點
- 法規
- 12,835 部
- 判決
- 2,249 萬+ 篇
- 憲法法庭
- 22,040 件
- 函釋
- 76,182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