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次修法(114.07.30)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三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14049287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立法總說明
《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第三條修正總說明(114.07.30修正)》 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二項規定之授權,於九十七年二月四日訂定發布,歷經六次修正,最近一次係於一百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本辦法現行條文計八條,本次係配合純網路保險公司名稱修正為數位保險公司,第三條酌作文字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