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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處務規程

第 2 次修法(114.12.07)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二月八日教育部臺教社(四)字第 1142403616A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6 條;依第 16 條規定:自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立法總說明

《國家圖書館處務規程修正總說明(114.12.08 修正)》 國家圖書館處務規程(以下簡稱本規程)於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訂定發布,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配合行政院衡平南北教育文化資源分布政策,並提升國家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服務機能,強化國內閱讀環境以發揮國際競爭力,規劃設置派出單位「南部分館」。茲為因應未來南部分館業務推動,爰修正本規程,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增訂本館設置「南部分館」派出單位,並明定其職掌業務。(修正條文第三條及第十四條) 二、配合南部分館執行相關業務,本館其他各組未來將新增相關規劃業務,爰配合整併款次並修正文字。(修正條文第四條至第九條) 三、修正秘書室職掌業務。(修正條文第十條) 四、修正條文施行日期。(修正條文第十六條)

異動條文 新舊條文對照詳細解說

第 3 條

  1. 本館設下列組、室、分館: 一、圖書館事業發展組。 二、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 三、知識服務組。 四、特藏文獻組。 五、數位知識系統組。 六、國際合作組。 七、秘書室。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主計室。 十一、南部分館。
  1. 本館設下列組、室: 一、圖書館事業發展組。 二、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 三、知識服務組。 四、特藏文獻組。 五、數位知識系統組。 六、國際合作組。 七、秘書室。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主計室。

第 4 條

  1. 圖書館事業發展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全國圖書館發展政策及實施計畫之規劃。 二、各類型圖書館專業服務標準及指南之建立。 三、各類型圖書館評鑑機制及考核辦法之建立。 四、各類型圖書館輔導、調查統計之規劃及各項規範標準之訂定。 五、圖書館專業人員培育政策之研訂及執行。 六、閱讀活動與利用教育之推廣規劃及執行。 七、圖書資訊學術研究與本館自行研究之規劃及執行。 八、分館之研及創新育成服務措施之規劃及。 九、各類型媒體國際標準編碼與出版品預行編目作業之規劃、研擬及推廣。 十、其他有關圖書館事業發展事項。
  1. 圖書館事業發展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全國圖書館發展政策及實施計畫之規劃。 二、各類型圖書館專業服務標準及指南之建立。 三、各類型圖書館評鑑機制及考核辦法之建立。 四、各類型圖書館輔導、調查統計之規劃及各項規範標準之訂定。 五、圖書館專業人員培育政策之研訂及執行。 六、閱讀活動與利用教育之推廣規劃及執行。 七、圖書資訊學術研究與本館自行研究之規劃及執行。 八、分館之研及創新服務措施之。 九、各類型媒體國際標準編碼與出版品預行編目作業之規劃、研擬及推廣。 十、其他有關圖書館事業發展事項。

第 5 條

  1. 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圖書資訊依法送存業務之執行及推動。 二、圖書資訊選擇與徵集作業之規劃及執行。 三、全國合作館藏發展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四、書目控制技術與規範之研訂、增修及推廣。 五、圖書資訊編目作業之規劃、協調及推動執行。 六、國家書目與權威紀錄之規劃、協調及推動執行。 七、國家書目品質與國際交換規劃、推動、執行及管理。 八、分館各類館藏資源購置之規劃及協調。 九、漢學研究資源之蒐集、整理及典藏事項。 十、其他有關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事項。
  1. 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圖書資訊依法送存業務之執行及推動。 二、圖書資訊選擇與徵集作業之規劃及執行。 三、全國合作館藏發展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四、書目控制技術與規範之研訂、增修及推廣。 五、圖書資訊編目作業之規劃、協調及推動執行。 六、國家書目與權威紀錄之規劃、協調及推動執行。 七、國家書目品質控制及管理。 八、國家書目國際交換之規劃及推動執行。 九、漢學研究資源之蒐集、整理及典藏事項。 十、其他有關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事項。

第 6 條

  1. 知識服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圖書資訊服務政策之規劃及執行。 二、館藏圖書資訊分級典藏調度管理、館藏資源數位化政策數位產出維護機制之規劃及執行。 三、閱覽流通服務政策與作業之規劃及執行。 四、讀者服務之規劃。 五、館藏人文社會期刊數位資源之建置、利用及推廣服務。 六、國內政府機關、團體服務策略與知識支援服務機制之建立及執行。 七、國內外圖書館合作參考服務機制之規劃及執行。 八、館藏數位資源推廣與圖書資訊利用教育之規劃及執行。 九、漢學研究資源之閱覽提供、諮詢服務及推廣利用。 十、其他有關知識服務事項。
  1. 知識服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圖書資訊服務政策之規劃及執行。 二、館藏圖書資訊分級典藏調度管理維護機制之規劃及執行。 三、閱覽流通服務政策與作業之規劃及執行。 四、藏資源數位化政策與數位產出之規劃及執行。 五、館藏人文社會期刊數位資源之建置、利用及推廣服務。 六、國內政府機關、團體服務策略與知識支援服務機制之建立及執行。 七、國內外圖書館合作參考服務機制之規劃及執行。 八、館藏數位資源推廣與圖書資訊利用教育之規劃及執行。 九、漢學研究資源之閱覽提供、諮詢服務及推廣利用。 十、其他有關知識服務事項。

第 7 條

  1. 特藏文獻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家珍貴圖書文獻典藏政策與作業之規劃、協調、督導及推動執行。 二、國家珍貴圖書文獻保存修護技術之研發改進、各類重製技術之引進及推動執行。 三、國家珍貴圖書文獻閱覽流通政策與服務規範之研訂及增修。 四、善本舊籍與珍貴文獻訪查、整理及閱覽參考服務。 五、善本舊籍與珍貴文獻考訂、撰述整理、利用教育及展覽推廣。 六、善本舊籍與珍貴文獻保存重製與其交流、行銷、加值應用之規劃及推動執行。 七、善本舊籍與珍貴文獻維護修補及學術合作計畫之規劃、教育推廣及推動執行。 八、圖書文物臺灣出版產業相關典藏品典藏規劃。 九、漢學研究學術書刊與書目索引之編印、出版及發行。 十、其他有關特藏文獻事項。
  1. 特藏文獻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家珍貴圖書文獻典藏政策與作業之規劃、協調、督導及推動執行。 二、國家珍貴圖書文獻保存修護技術之研發改進、各類重製技術之引進及推動執行。 三、國家珍貴圖書文獻閱覽流通政策與服務規範之研訂及增修。 四、善本舊籍與珍貴文獻訪查、整理及閱覽參考服務。 五、善本舊籍與珍貴文獻考訂、撰述整理、利用教育及展覽推廣。 六、善本舊籍與珍貴文獻保存重製與其交流、行銷、加值應用之規劃及推動執行。 七、善本舊籍與珍貴文獻維護修補之規劃、教育推廣及推動執行。 八、善本舊籍珍貴文獻學術合作計畫研訂及推動執行。 九、漢學研究學術書刊與書目索引之編印、出版及發行。 十、其他有關特藏文獻事項。

第 8 條

  1. 數位知識系統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圖書資訊服務技術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二、數位知識系統與整體資源發展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三、數位知識系統整合與軟體研發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四、館藏數位化建置作業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五、系統硬體設備、環境、通訊品質之規劃、建置、協調及管理。 六、資通安全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七、數位館藏典藏備份、備援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八、分館資訊機房、設施設備、系統及數位服務之規劃。 九、漢學研究專題資料庫之規劃、建置、協調及管理。 十、其他有關數位知識系統事項。
  1. 數位知識系統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圖書資訊服務技術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二、數位知識系統與整體資源發展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三、數位知識系統整合與軟體研發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四、館藏數位化建置作業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五、圖書數位知識系統硬體設備、環境、通訊品質之規劃、建置、協調及管理。 六、資通安全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七、數位館藏典藏備份、備援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八、資訊系統機房之規劃、管理及維運。 九、漢學研究專題資料庫之規劃、建置、協調及管理。 十、其他有關數位知識系統事項。

第 9 條

  1. 國際合作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際、兩岸出版品國際交換事務、國際書展之規劃、協調及推動執行。 二、圖書資訊與漢學相關國際組織與會議之參與、聯繫及合作交流。 三、分館圖書國際合作之規劃協調。 四、國際專案贈書之規劃、協調及推動執行。 五、國際、兩岸圖書資訊與文教團體、機構人員互訪、聯繫之安排及協調。 六、國際、兩岸圖書資訊館際合作交流之規劃、協調及推動執行。 七、圖書資訊服務專業區域合作研究發展之規劃、協調及推動執行。 八、國際圖書資訊專業人員教育訓練之規劃、協調及推動執行。 九、國內外漢學研究交流之推動及獎助。 十、其他有關國際合作事項。
  1. 國際合作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際、兩岸出版品國際交換事務之規劃、協調及推動執行。 二、圖書資訊與漢學相關國際組織與會議之參與、聯繫及合作交流。 三、國際之規劃協調及推動執行。 四、國際專案贈書之規劃、協調及推動執行。 五、國際、兩岸圖書資訊與文教團體、機構人員互訪、聯繫之安排及協調。 六、國際、兩岸圖書資訊館際合作交流之規劃、協調及推動執行。 七、圖書資訊服務專業區域合作研究發展之規劃、協調及推動執行。 八、國際圖書資訊專業人員教育訓練之規劃、協調及推動執行。 九、國內外漢學研究交流之推動及獎助。 十、其他有關國際合作事項。

第 10 條

  1.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辦公廳、宿舍等不動產之取得及管理配置。 四、辦公廳、宿舍新建、擴建、遷建等營繕工程之審查、協調及督導。 五、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 六、本館圖書資訊書刊之編印事項。 七、不屬其他各組、室、分館事項。
  1.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辦公廳、宿舍等不動產之取得及管理配置。 四、辦公廳、宿舍新建、擴建、遷建等營繕工程之審查、協調及督導。 五、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 六、本館圖書資訊書刊之編印事項。 七、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第 14 條

  1. 南部分事項如下: 一、南部分館館藏發展、圖書資料典藏及讀者服務之執行。 二、南部分館特藏文獻保存、修復及讀者服務之執行。 三、臺灣兒童及青少年文學文獻保存與讀者服務之規劃及執行。 四、圖書資訊服務創新育成之執行。 五、圖書文物及臺灣出版產相關典藏品展示、教育推廣之執行。 六、國家聯合典藏合作發展之規劃及執行。 七、國家聯合典藏圖書資源與數位物件保存服之規劃及執行。 八、南部分館資訊機房、設設備、系統及數位服務之執行。 九、南部館整體營運、行政管理與營繕工程之規劃及執行。 十、其他有關南部館管理事項
  1. ,實層負責制度,依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第 15 條

  1. 館處理業務,實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1. 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

第 16 條

  1. 本規程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