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73 年台上字第 1573 號日期 73 年 04 月 18 日判例要旨當事人之一方將其因契約所生之權利義務,概括的讓與第三人承受者,係屬契約承擔,與單純的債權讓與不同,非經他方之承認,對他方不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