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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79 年台上字第 1838 號

日期 79 年 08 月 30 日

判例要旨

依公證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租用或借用房屋,約定期間並應於期間屆滿時交還房屋者,經公證人作成公證書載明應逕受強制執行時,固得依該公證書執行之,若約定期間屆滿後,當事人合意延展租賃期間,則該公證書原定給付之執行力,即因而歸於消滅。於延展期間屆滿後,自不得再據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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