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64 年台上字第 1985 號
判例要旨
結婚者,應為結婚之登記,結婚登記以當事人為聲請人,在戶籍法第二十五條及第四十八條已有明定,而戶籍登記之申請,須由當事人協同為之始克辦理完竣者,各當事人在法律上即負有協同申請之義務,如一方不履行此義務,他方自得訴求其履行。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結婚者,應為結婚之登記,結婚登記以當事人為聲請人,在戶籍法第二十五條及第四十八條已有明定,而戶籍登記之申請,須由當事人協同為之始克辦理完竣者,各當事人在法律上即負有協同申請之義務,如一方不履行此義務,他方自得訴求其履行。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