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50 年台上字第 2040 號
判例要旨
第二審於有民事訴訟法第三百八十六條第一款所定「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之當事人未於相當時期受合法傳喚」之情形下,竟依到場當事人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未到場人敗訴之判決者,該第二審判決即係違背法令,未到場當事人自得據為上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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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審於有民事訴訟法第三百八十六條第一款所定「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之當事人未於相當時期受合法傳喚」之情形下,竟依到場當事人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未到場人敗訴之判決者,該第二審判決即係違背法令,未到場當事人自得據為上訴理由。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