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年上字第 2122 號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判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18 年上字第 2122 號
判例要旨
言詞辯論日期當事人之一造不到場者,限於該當事人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傳喚,始可依到場當事人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言詞辯論日期當事人之一造不到場者,限於該當事人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傳喚,始可依到場當事人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