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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28 年渝上字第 2301 號

日期 28 年 12 月 04 日

判例要旨

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所稱之請求權,包含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在內,此項請求權之消滅時效完成後,雖占有人之取得時效尚未完成,占有人亦得拒絕返還。

註:關於「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返還請求權」部分依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一○七號解釋,不再適用本則判例。其餘部分仍繼續有效。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28 年渝上字第 2301 號判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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