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53 年台上字第 2717 號日期 53 年 09 月 23 日判例要旨時效利益之拋棄係處分行為之一種,公同共有人中一人未得全體共有人同意,向他人為拋棄時效利益之意思表示者,依法即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