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日期 48 年 01 月 09 日
第三人主張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該第三人應負舉證之責。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