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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31 年抗字第 323 號

日期 31 年 07 月 05 日

判例要旨

向當事人指定之送達代收人送達判決,係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其上訴期間即應自送達於該代收人之翌日起算,至該代收人實際上何時轉送於當事人本人,在所不問。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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