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51 年台上字第 345 號

日期 51 年 02 月 21 日

判例要旨

強制執行法第十五條所謂就執行標的物,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除所有權外,固兼括典權在內,惟此指典權本身因強制執行受有妨礙之情形而言。倘出典人之債權人,僅就典物為禁止出典人讓與其所有權之假扣押,或僅請就典物之所有權執行拍賣時,則依民法第九百十八條規定之精神,典權人自不得提起異議之訴。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51 年台上字第 345 號判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為準。
全國法規資料庫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