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法 第 15 條(第三人異議之訴)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者,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如債務人亦否認其權利時,並得以債務人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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