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年抗字第 3561 號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判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23 年抗字第 3561 號日期 22 年 12 月 31 日判例要旨第三人如主張假扣押之標的物為自己所有者,僅得提起執行異議之訴,不得對於假扣押裁定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