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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78 年台上字第 413 號

日期 78 年 03 月 02 日

判例要旨

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二項既規定,同條第一項第七款至第十款情形,以宣告有罪之判決已確定,或其刑事訴訟不能開始或續行非因證據不足者為限,得提起再審之訴。是同條第一項但書所謂,當事人已依上訴主張其事由或知其事由而不為主張,就第七款至第十款所列情形而言,應包括同條第二項之要件在內。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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