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46 年台上字第 1110 號日期 46 年 09 月 23 日判例要旨刑法第二百十三條登載不實罪,與同法第二百十一條變造公文書罪之區別,前者為有權登載而故意登載不實,後者為無權更改而非法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