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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51 年台上字第 159 號

日期 51 年 01 月 31 日

判例要旨

犯罪構成事實與犯罪構成要件不同,前者係事實問題,後者係法律問題,行政院關於公告管制物品之種類及數額雖時有變更,而新舊懲治走私條例之以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為犯罪構成要件則同,原判決誤以事實變更為法律變更,其見解自有未洽。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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