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65 年台上字第 2474 號
判例要旨
犯私運管制物品進口逾公告數額者,如於行為後裁判時,該私運進口之物品,又經行政院依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三項 (舊) 重行公告,不列入管制物品之內,乃是行政上適應當時情形所為之事實上變更,並非刑罰法律有所變更,自不得據為廢止刑罰之認定而諭知免訴。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犯私運管制物品進口逾公告數額者,如於行為後裁判時,該私運進口之物品,又經行政院依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三項 (舊) 重行公告,不列入管制物品之內,乃是行政上適應當時情形所為之事實上變更,並非刑罰法律有所變更,自不得據為廢止刑罰之認定而諭知免訴。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