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29 年上字第 3345 號
判例要旨
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二項之罪,以犯罪當時有使人受重傷之故意,因重傷之結果,致被害人死亡為構成要件。若無使人受重傷之故意,則被害人因傷身死,應依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二項前段規定處斷。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二項之罪,以犯罪當時有使人受重傷之故意,因重傷之結果,致被害人死亡為構成要件。若無使人受重傷之故意,則被害人因傷身死,應依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二項前段規定處斷。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