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43 年台上字第 416 號日期 43 年 07 月 13 日判例要旨依森林法第五十條併科罰金,係以贓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為標準,故盜伐林木之贓額若干,應憑證據認定於事實欄內,方於併科罰金倍數之酌定,有所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