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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75 年台上字第 635 號

日期 75 年 02 月 06 日

判例要旨

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與以已執行論之效果,並不相同,嗣後縱然再犯,不發生累犯之問題。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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