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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69 年台上字第 693 號

日期 69 年 03 月 13 日

判例要旨

刑法上所謂公印或公印文,係專指表示公署或公務員資格之印信而言,即俗稱大印與小官章及其印文。偽造「臺灣省公路局票證章」印文,如該印文僅係表示過橋費已經繳納,而非表示公署或公務員之資格,自與偽造公印文之要件不合。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69 年台上字第 693 號判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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