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46 年裁字第 34 號日期 46 年 07 月 22 日判例要旨行政訴訟之判決,僅應就原處分或決定為撤銷、變更或予維持,不能為確認某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之判決。私法上之法律關係,尤不能為行政訴訟之標的。